轮台县纪委监委专题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其中总纲部分修改37处,条文部分修改13处。下面,通过新旧对比来一一展开……”3月22日,轮台县纪委监委邀请该县党校副校长杨鹏才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进行专题辅导。
培训中,杨鹏才从深刻认识党章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党章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并遵守贯彻好党章等三个方面,透彻详尽地讲解了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的内容与变化,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学习脉络,准确把握精髓要义,更加全面掌握新党章的本质内涵。杨鹏才在讲解时说,新《党章》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强化监督执纪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并为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提供了基础和根据。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从而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连日来,轮台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以纪委常委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线上学+线下学”“支部书记领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措施,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章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的地位作用,着力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浓厚氛围,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轮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培训会上对学习贯彻党章提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修正案)》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全县贯彻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