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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台县纪委监委:发挥派驻办作用 规范派驻监督

    发布日期:2023-03-14信息来源:轮台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近日,轮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派驻机构办公室工作例会上强调。会上,再次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

    据悉,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哨兵”“探头”作用,轮台县纪委监委深入研究派驻监督各环节的关联性,研究制定《轮台县纪委监委组建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作用。建立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和工作例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集体研判、复盘总结、查找不足,着力破解制约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了派驻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此外,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轮驻监督、“事前”监督试点工作,对驻在单位、党员、公职人员开展“嵌入式”“贴身式”“点穴式”的监督。同时,探索建立了“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和办案质效。

    自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组建以来,已召开部署工作会议1次,工作推进会1次,收集资料20份,了解困难诉求5起,督促办理案件1件,组组联办案件2件。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协助驻在部门把好‘廉政’关。”轮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