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28信息来源:轮台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为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按照“四个不发生”“防、治、控、保、稳”工作要求,全力保障轮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轮台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以及轮台县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96—4690230   0996—12388

    网站举报:http://xinjiang.12388.gov.cn

    来信举报轮台县文化南路轮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8416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轮台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轮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轮 台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