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巡察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7信息来源:轮台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安排,州党委第十巡察组于2021年6月7日至7月7日,对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提供法律保障职能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和自治州党委重点任务等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突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等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的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以巡察取得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轮台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组驻地及联系方式

    巡察组驻地:轮台县博斯坦路南路6号人民法院二楼第十巡察组203办公室;联系群众电话:19309964207;联系群众邮政信箱: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信箱(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收);邮政编码:841000;网络联系群众邮箱:bzdwxcb410@163.com;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群团联合办公楼1楼大厅、轮台县人民法院、城镇社区管委会青年路社区市民一条街、城镇社区管委会西苑社区县集贸市场、阳霞法庭、轮南法庭、阿克萨来法庭门前,共7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2: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7月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