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巡察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19信息来源:轮台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近日,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巡察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本次巡察是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法检队伍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教育引导广大法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强化政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政治使命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执法司法活动中“六大顽瘴痼疾”的一次靶向治疗。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对于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于巡察期间巡察组提出的立行立改问题,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巡察监督重点和方法程序。会上,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讲话,州党委第十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轮台县纪委监委、县党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轮台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及干部群众参加了动员会。

    据悉,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将在轮台县人民法院工作24天左右,巡察期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30日)设联系群众电话:19309964207;联系群众信箱7个:分别设在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群团联合办公楼1楼大厅窗外、县人民法院、城镇社区管委会青年路社区市民一条街、城镇社区管委会西苑社区县集贸市场、阳霞法庭、轮南法庭、阿克萨来法庭门前;网络联系群众邮箱:bzdwxcb410@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至22: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6月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十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轮台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